香港公民抗爭三十年
剖析因由始末全紀錄
有人的地方必有紛爭,有紛爭就必有爭鬥,此乃人性使然。而為自己謀求利益,甚或為大眾追求公義,也是人之本性。
不論甚麼社會,總有大大小小不同的爭取行動、抗爭運動、社會運動。抗爭文化、社會運動,是一個完整社會入面必然出現的元素。
自香港被割讓給英國,百多年來,發生一次又一次的抗爭運動、社會運動,不論經濟低沉期,還是商貿繁盛期,社運都會隨之而成。
有階級高低之分,就必定有抗爭,因為抗爭是指由下而上的反抗,是低下層人民,為爭取他們應有的權利,進而反抗上層統治者的行為。
上世紀八十年代起,香港的社會運動主體,除了以往爭取改善民生為主導,或從反殖去構建身份認同的抗爭,還加上了以爭取民主為主體的抗爭。
本書為香港開展民主運動的第三十個年頭,來個小總結,探討、剖析香港民主運動三十年的成敗得失。